释义 |
行政处罚送达方式包含: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委托送达。4、邮寄送达。5、公告送达。6、电子送达。行动建议:1、在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行政执法文书2、对相关行政处罚存在异议,也应该进行相关签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一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