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离婚后恢复夫妻关系需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如适用)。复婚申请需由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法律分析 (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拓展延伸 结婚登记所需证件清单 结婚登记所需证件清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双方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未婚证明(单身证明或离婚证明)、结婚登记申请表、婚姻登记预约凭证、两位见证人的身份证明等。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法规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民政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此外,如果其中一方为外籍人士,还需提供相应的外国人婚姻登记证明、中国签证等相关文件。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要求。 结语 准备结婚需要的证件包括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需要提供离婚证。如果离婚后双方决定复婚,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结婚登记所需证件可能会因地区和法规而有所不同,请在申请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民政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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