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补领的条件 |
释义 |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仍然维持该状况; (2)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一、补办收养证怎么办 1、民政部曾颁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登记证,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2、即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首先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 3、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根据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父母子女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收养状况的证明都可以作为当事人收养状况证明使用。 4、另外,收养人还要提供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两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而监护人在提出申请时,还要提交监护人1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监护人为单位的,还要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1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 二、离婚证丢了怎么办理结婚证 根据我国《结婚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必须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状况证明是必须的材料。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你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你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你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你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拿到该证明书才可以办理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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