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正省部级领导,一把手,正职,省委书记、省长,通常在65周岁至70周岁左右各省情况不同,中组部会考虑是否有合适人选接班,如果在个别省份没有做硬性年龄限制,国家部委领导也是一样的。当然现在大部会在65周岁就退休,中央都会有合适的去接任,干部年青化,但在省部级这个领导中,还是要选择一些年长来从阵领导班子班长。省委书记的退休年龄也按照国家规定的60周岁,如年满60周岁时正好在其任期之内的,按照规定,应当任满一个任期。省委书记的退休年龄为65周岁。省委书记为该省的第一领导人,党的十八大以来,除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六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为国家级副职外,其他各省的省委书记均为省部级正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中发(1982)13号:担任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委第一书记、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市、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干部的,正职一般不超过六十五岁,副职一般不超过六十岁。担任司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六十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二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任满一个任期:(一)达到退休年龄的;(二)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或者不宜继续担任现职务的;(三)不称职需要调整职务的;(四)自愿辞职或者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五)因受处分或处罚需要变动职务或者被罢免职务的;(六)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内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一般不得超过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