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协议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
释义 | 收养协议需要注意以下法律问题: 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收养协议生效的条件包括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 3、收养协议需要注意的其他法律问题。 一、怎么样办理收养手续 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符合条件的民政部门会予以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二、儿童收养程序? 儿童收养程序如下: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2、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对收养人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3、审查合格后,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三、两家商量好抱养孩子犯法吗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我国民法典对于收养是有特别明确的规定的,对于被收养的儿童,收养人都有很严格的限定。同时,收养还应当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部门登记,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才成立。双方私下商议的收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的抱养协议中涉及到财务报酬,也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拐卖儿童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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