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转让的撤销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有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风险提示:存在以下情况的,股权转让方或受让方不可行使撤销权:(一)股权转让方或受让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股权转让方或受让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股权转让方或受让方,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股权转让方或受让方,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四)股权转让方或受让方,自转让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