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物业反应不管怎么办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找业委会。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业委会成员以选举的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根本目的就是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可受理业主投诉问题; 2、找街道办。街道办事处受辖区人民政府管辖,负责辖区方针政策贯彻、文化建设等综合管理工作,对物业投诉事件有受理和协助协商的权利; 3、找房屋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住房保障、建设、制度改革、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转变和督促实施; 4、找物价管理部门。如果涉及到收费是否合理方面的问题,业主还可以到当地的物价管理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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