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何写交通事故案发经过 事故经过材料应当客观、真实、能够全面地反映事故情况。其格式可参考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个人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周围的重要环境、天气、道路状况。 3、当事人及对方当事人的交通方式、车辆的行驶方向、所要达到的目的地。 4、发现险情的路面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5、驾驶证的准驾类型、办理时间,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车辆类型、牌照号码。 6、预估事故的损失情况,抢救伤者和财物的基本情况。 7、有关目击证人的情况及证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8、亲笔人或代笔人签字捺印。撰写事故经过日期。 一、车辆追尾怎么走保险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