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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
释义
    

法律主观:
    


    1、《 国有土地使用证 》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 经济适用住房 、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 房屋所有权 和 国有土地使用权 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产权人。 2、 土地使用权出让 最高年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 (一)普通标准住宅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和别墅用地40年; (五)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 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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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0: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