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