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存在清偿顺序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保的,应当先就该物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保的,由债权人选择清偿顺序,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 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