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可以终止的情形是哪些 |
释义 | 在下列情形下,可以终止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 1、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3、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一、司法鉴定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程序由谁确定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程序由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确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三、司法鉴定包括哪几个环节? 1、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2、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及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4、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5、对于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6、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司法鉴定文书7、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有本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 (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四)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六)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