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避免或减少灾害、事故等不可预见事件造成的危害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判断紧急避险的紧急性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 事件的危害程度:需要根据事件性质、规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紧急性和必要性。 2. 风险评估: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以确定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风险与收益比。 3. 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以依法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法律依据: 1.《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当有人或者事物的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及时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严重损害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命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必要的措施。” 2.《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扩散,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三条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等不可抗力原因,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救济他人的,不属于侵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