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的计算方法是根据收入区间划分的。劳务报酬在800元以下不缴税;800~4000元所 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劳务报酬-800元)*20%;4000~20000元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劳务报酬的80%*20%;20000~50000元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劳务报酬的80%*30%后扣除2000元的速算扣除数;超过50000元时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劳务报酬的80%*40%后并扣除速算数7000元。您的税后收入应为6000-6000*80%*20%=5040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