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的清偿是怎规定的 |
释义 | 依据《破产法》的规定,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