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胁迫婚姻能申请撤销吗 |
释义 | 一、受胁迫婚姻能申请撤销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可撤销婚姻的唯一原因为受胁迫而结婚。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意结婚的情形。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是婚姻无效的唯一法定程序。请求权人为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宣告机关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时不得撤诉,不适用调解,只能判决结案,实行一审终审制,不得上诉。对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作出裁判文书。 综上所述,受胁迫结婚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二、受胁迫婚姻去哪办理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受“胁迫”的婚姻的撤销时间 法条规定的一年,司法解释有注明,“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请求权人行使撤销婚姻请求权的期间是除斥期间,就是说,权利人在这个期间内如果不行使权利,法定期间届满,就会发生该项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请求权人不能请求撤销其婚姻,只能通过离婚来解除其婚姻关系。 由此可以看出,权利的行使是有明确的时间规定的,如果权利人知道有该项权利,而不积极主动的去行使,而是消极被动的等待,时效届满失去该项权利,那么我们可以看做是权利人对其享有该项权利的放弃,放弃之后法律则不再保护,如果权利人事后在想要行使此权利,则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处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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