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所发函是要约吗 |
释义 | 属于要约。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一、合同要约是什么意思 合同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希望与另一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民法典对于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进行了一些规定,即:1、要约中的内容需要具体而明确,即在其内容需要具有合同的标的物、数量以及当事人的事项;2、该内容需要表示出一旦经过受要约人的承诺,要约人立即就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此外合同要约是合同成立的条件之一。 二、要约法律的要素有哪些要素 要约法律的要素有: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目的是与他人订立合同,唤起对方的承诺,因此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 2、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是订立合同,这种订约的意图必须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才能在被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发出要约,希望与之缔结合同; 4、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三、要约什么意思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内容的拘束。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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