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免费开放资金的用途是支持文化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地市级和县级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地市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基本补助为50万元。《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专项资金分为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其中:补助资金用于对东中西部地区“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所需支出给予补助;奖励资金用于对“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效果好的省份给予奖励。 第六条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基本补助标准: (一)地市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50万元; (二)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20万元; (三)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每年5万元。 基本补助标准可以根据文化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实行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