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判刑五年缓刑二年是指两年内没有再犯过任何罪行,则原本判处的五年不用服刑。在两年的审判考验过程中再犯案,就会和原罪一块处罚。暂缓执行的制度是被定罪的刑事罪犯只有在被定罪后才能被临时判刑。考察机构在特定案件中考察犯罪人,并决定对其判刑。根据他们在审判中的行为,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