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作为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申请的,应当在自裁定受理之日起5日内送达公司,公司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天之内向法院提交申请破产的财产状况说明等相关材料。如果法院受理后发现公司不符合破产的条件,也可以驳回公司的申请。如果对法院驳回申请不服,公司可以自收到法院驳回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如果法院不受理公司的破产申请,公司可以自收到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文书之日起10天内向申请破产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