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漯河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办理的地点 漯河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办理的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街道89号 二、漯河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的办理条件 1、经全国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建设部令第153号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三、漯河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06年12月28日建设部令第153号) 第九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