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互保中的重疾险是否有先天性不赔条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可能会设立先天性疾病不予理赔的条款。但是,如果该条款未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明确约定或未被投保人充分知晓,且该条款未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该条款为由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条件和程度,并向投保人进行明确告知。” 2.《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对其提供的保险单所载内容认真核对,对不符合投保人要求的,应当及时更正。” 3.《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如果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对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规定,应当以明确的书面形式告知被保险人。” 因此,如果相互保中的重疾险存在先天性不赔条款,保险公司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在投保人购买保险时进行充分告知。如果未明确约定或未充分告知,保险公司不得以该条款为由拒绝理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