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重疾险合同约定,若被保险人患有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应赔付相应的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患有合同约定外的疾病,或者合同约定的疾病已经进入末期,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第二条:被保险人患有本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经保险公司确认后,保险公司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四条:若被保险人患有本合同约定外的疾病或者在本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已经进入末期,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患有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但如果疾病已经进入末期或者属于合同约定外的疾病,则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