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合同章丢失的,要马上到原办理刻制合同章材料核实的公安部门报告,并在所在地设区的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合同章作废;2、要重新刻制的,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补刻合同章;3、合同专用章有在工商登记部门、开户行预留印鉴的,去更换印鉴就可以了。公章一般是单位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章是专门用于合同签订的印鉴,在签订合同方面两者效力一样,只要是真实的。因此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经过法律部门人员的审查把关,能够有效防止合同不经法律审查就直接对外签订生效问题的出现,能够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险制度,严格把控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第三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刻制印章须在取得登记证书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及印章式样,持登记管理机关开具的同意刻制印章介绍信及登记证书到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后刻制。 第四条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可以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重新刻制的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所区别。如五角星两侧加横线。 衍生问题: 合同章需要备案吗 合同章需要备案。如果没有备案,是不能使用的。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