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公章丢失后,丢失方需报告公安部门核实并在公开报纸上声明作废。然后,凭批准文件、登记证书、刻章证明等材料,向公安部门上报并委托单位刻制新章。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合同公章丢失后,丢失方要向原办理刻制公章材料核实的公安部门如实报告,并在所在地设区的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公章已作废。要带着批准文件、登记证书、刻制公章的证明,载明了公章的名称、形状、规格尺度、材质、使用的文字和字体、排列的方法及其顺序等材料,上报公安部门,再由该单位或机构委托的单位刻制。 拓展延伸 应对合同章丢失的情况,寻求解决方案或建议。 标题:合同章丢失后的法律救济措施 当合同章丢失后,您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救济措施。首先,您应该立即向相关当局报案,并尽快通知对方合同方。其次,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例如重新签署合同或补办合同章手续。如果对方拒绝合作或存在争议,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将帮助您评估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进一步的建议,例如提起诉讼或仲裁。此外,您还可以调取相关证据,例如合同副本、邮件往来等,以支持您的主张。请记住,及时采取行动是保护自己权益的关键。 结语 合同章丢失后,您可采取以下法律救济措施:报案并通知对方,协商解决方案;如争议持续,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将评估情况,提供进一步建议,如提起诉讼或仲裁;调取相关证据支持主张。请谨记,及时行动是保护权益的关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合同期满后,企业按规定办理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而企业法人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其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通知相对人,致原企业承包人、租赁人得以用原承包、租赁企业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该企业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