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执行期限的规定 |
释义 | 民事案件的执行期限的规定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且,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一、强制执行次数有限制吗 强制执行次数没有限制。只要在执行时效期内,就可以申请。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中止、中断申请执行时效,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上述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从起诉到还钱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规定,民事案件一审按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 一般来说,判决大约需要一两个月。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利用国家强制力,根据法律效力文件明确具体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义务,确保权利人权利的实现。 一旦生效,义务人应自动履行。拒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为申请人,被指定履行义务的人称为被执行人。 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申请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有义务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 申请执行期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三、行政处罚申请时效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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