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能报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销住院医药费 (1)未及时申报和备案的; (2)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 (3)外伤病人受伤原因不详的; (4)未按分级诊疗规定程序自行到县外医院住院的; (5)已经医保(社保)、异地新农合报销补偿的; (6)《补偿方案》规定不予支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医药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