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加责任和不加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加责任的,即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加责任的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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