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满12周岁坐副驾驶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对于副驾驶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会被警告并要求改正,不作扣分和罚款处理; 2、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对于副驾驶位上没有系上安全带,会被罚款20元; 3、车辆行驶在限速50公里以下的城市道路时,副驾驶乘客没系好安全带的,指出教育并要求更正。 驾驶证的扣分规定,具体如下: 1、饮酒驾车、驾驶不符合车型的机动车、校车载人超过核载20%等一次记12分; 2、暂扣驾驶证驾车、违反信号灯驾驶等一次记6分; 3、高速路驾驶低于最低时速、尚未定期安全检查等一次记3分; 4、未按规行车、妨碍安全驾驶等一次记2分; 5、不按规使用灯光、会车、未携带驾驶证等一次记1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