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停车路边划分有停车位,属于合法停车的,骑车人的责任; 二、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属于紧急停车,且在车后方设置有警示标志的,骑车人撞上,还是骑车人的全责; 三、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汽车属于违章停车,且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的,违停车辆将承担事故中百分之二十的次要责任,骑车人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责任。 汽车停路边被电动车撞要进行责任判定,首先要交警决定下是谁的责任,如果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责任,可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如果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如果是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责任。 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