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误工费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
释义 | 法院诉讼误工费需要提供收入和误工时间的证明材料。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需要提供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对于无固定收入的人,需要提供收入状况证明和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误工时间的证据可以是病历、出院小结、工作单位的证明或司法鉴定书。法院确定误工费的依据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如果侵权方拒绝赔偿,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需提供完整的收入和时间证明,包括工资单和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法律分析 一、到法院诉讼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1)《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2)《收入状况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1)《病历》或者《出院小结》。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2)《误工证明》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法院确定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综上所述,人身损害赔偿中有误工费这一项,侵权方拒绝赔偿的,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按照民诉法规定,原告承担举证责任,除了提交起诉状外,还应该提供尽量齐全的误工收入及时间上面的证明,包括单位出具的工资单、收入状况证明,这些材料都要加盖公章。 结语 根据法院诉讼误工费的证明要求,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状况证明和误工时间证据。收入证明可包括工资表、营业执照副本等,误工时间证据可包括病历、误工证明和司法鉴定书等。法院确定误工费的依据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具体计算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起诉过程中,受害人需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公证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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