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迟发放工资多久违反劳动法? |
释义 | 迟到扣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吗,公司不发工资违反哪条劳动法 上班迟到是很多人都会经历过的事,在许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都有对员工迟到罚款的一条。这里要说明的是,尽管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的罚款权,但法律是公平公正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用人的单位的合法权益也是如此。劳动者如存在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企业和雇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制定,合乎情理的考勤扣款是被允许的,而一些用人单位超出员工正常日薪的罚款肯定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公司不按时发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法律分析:公司不按时发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降工资属于违反劳动法吗 一、降工资属于违反劳动法吗 无故降薪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公司经营不善确实要进行降薪的,需要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且要采用书面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被无故降薪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理由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动单位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予支付,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二、被迫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正常情况下,员工提出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即使员工主动辞职,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这种辞职通俗的说法叫“被迫辞职”,法律上的规定是指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的权益的,劳动者可以据此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共规定有六种情形,劳动者可以“被迫辞职”,这六种情形分别是: 1、单位不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主要是指劳动环境不好或者存在重大隐患,易发生工伤事故,对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是重大威胁。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支付包括加班费在内的全部工资,未及时足额支付,是对劳动者权益的重大侵害。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缴纳或不依法缴纳社保,均是违法行为。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权,但也不能任意的进行经济处罚。例如,请假一天,扣三天工资;迟到一次罚款1000元,单位无经济处罚权。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如果有这三种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6、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这一项是个兜底的法律条款,将来的其它的法律、法规如果有规定劳动者可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可以直接适用这一项。 用人单位如果有上述六种违法行为之一的,劳动者可以据此为由被迫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并且无须提前三天或三十天通知,只要通知到用人单位就可以。 如果公司采取降薪的方式来恶意逼迫员工辞职的,那么员工在辞职时,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要是公司采取合理的方式对员工进行降薪处理,而员工不接受而辞职的,一般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该内容由 韦学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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