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陪嫁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女方陪嫁钱一般是结婚前家属赠予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结婚后赠予且无明确表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表示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般女方陪嫁的钱是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女方家属赠予女方的,因此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陪嫁的钱是在夫妻办理完结婚登记后赠予女方的,且赠予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予女方,那么陪嫁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予人明确表示只赠予女方,那么陪嫁的钱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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