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借款合同要带哪些材料 |
释义 | 签订借款合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2)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申请贷款前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 (3)原有的不合理占用贷款的纠正处理情况。 (4)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5)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7)在开户银行存入规定比例资金的证明。 (8)经有关单位批准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或开工通知书。 (9)按规定项目竣工投产所需自筹流动资金的落实情况及证明材料。 (10)贷款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流程: (1)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上述文件准备齐全后,贷款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亲自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房屋产权归属2人以上的,须同时到场。 二、申请购房贷款的要求有哪些? (一)申请购房贷款的要求: (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住身份证明; (2)交齐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4)申请时购房者有不低于购房价款20%的自有资金。 (5)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6)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明晰,符合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 (7)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8)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贷款应该提交的资料: 您在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应填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银行提交如下文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如借款人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或职业证明等); 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6、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7、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8、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9、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10、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11、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三)申请购房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保险和抵(质)押登记等手续; 3、发放贷款。经银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银行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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