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辩论权是否属于形成权? |
释义 | 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不属于形成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时,无先后履行顺序应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有先后履行顺序时,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法律分析 抗辩权不属于形成权。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又可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拓展延伸 辩论权的法律地位及其影响力 辩论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权利,具有特定的法律地位和广泛的影响力。在法律上,辩论权是指个体或组织参与公共事务、表达观点和意见的自由。它是现代民主社会中的基本权利之一,被视为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核心组成部分。辩论权的法律地位通常受到宪法、人权法和国际人权公约的保护。辩论权的行使对于民主社会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它有助于促进多元化的观点、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政府行为。辩论权的影响力体现在各个领域,包括政治、法律、教育和社会发展等。通过辩论,人们可以交流思想、解决争议、推动改革,并促进社会进步和公共利益的实现。因此,保护和尊重辩论权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是一个健康民主社会的基石。 结语 抗辩权与形成权不同,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其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抗请求权的履行顺序有同时履行和先履行两种情况。辩论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权利,在现代民主社会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法律地位。辩论权的行使有助于促进多元化的观点、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政府行为,对于社会进步和公共利益的实现至关重要。因此,保护和尊重辩论权是一个健康民主社会的基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六条 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 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知识的公益宣传,弘扬医师先进事迹,引导公众尊重医师、理性对待医疗卫生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宣传报道,并加强舆论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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