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可以使用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但需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应该通过质证、反驳等方式对检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辩护和驳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权辩论、申辩和质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二条:律师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三十五条:证据的有效性由审判机关或仲裁机构根据证据规则审查认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对控告、检举的罪行,检察机关应当及时查证,准确无误地掌握有关情况,不得不查证就不查证,查证不力造成冤假错案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八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有异议的,有权提出质证、辩论和反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