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中怎么辩护 |
释义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公诉案件中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则可随时委托辩护人。而被委托的辩护人应是: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和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在同一诉讼中,证人也不得担任辩护人,这是因为同一诉讼中的证人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的责任是如实提供证据和证言,不应该参加诉讼当事人的活动。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任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但上述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并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担任辩护人。 另外,下列被告人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盲聋哑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一、委托辩护人有什么要求呢 1.委托时间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2.人员要求 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为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3.告知义务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二、哪些人可以成为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三十四条律师、人民团体、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以及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身份证明和辩护委托书。 第三十五条一名被告人委托辩护人不得超过两人。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 第四十七条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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