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因丧失劳动能力,妻子能否离婚? |
释义 | 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离婚。但双方需满足主动提出离婚、感情破裂、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等条件,并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如丧失劳动能力导致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提供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如帮助其解决住房等个人财产问题。对于经济帮助,需符合一定条件,如从时间、经济条件等方面考虑。 法律分析 在我国,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离婚。但是,双方必须满足主动提出离婚、感情破裂、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等条件,并且人民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此外,如果丧失劳动能力导致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提供适当的帮助。 一、离婚时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吗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要求一方给予适当帮助。“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2、一方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3、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适当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生活困难一方的实际需要和另一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判定,帮助的内容既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居住权、使用权等实物形式,也可以是金钱。 二、什么叫离婚的经济帮助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经济帮助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时间上看,一方生活困难必须是离婚时已经存在的困难,而不是离婚后任何时候所发生的困难都可以要求帮助; (二)从经济条件上看,受帮助的一方有生活困难; (三)从另一方的经济能力来看,提供帮助的一方应有负担能力。 拓展延伸 组合家庭夫妻共同的财产如何分 组合家庭夫妻共同的财产应该平等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使用、处分的权益,这与初婚还是再婚没有关系。组合家庭双方在离婚时,就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先协议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离婚时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包括:一方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一方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所谓适当帮助,是指从时间、经济条件等方面考虑,给予受帮助的一方必要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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