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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聘用退休人员的有关规定
释义
    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用人单位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录取已退休人员,需注意以下事项:
    1、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签订的是《退休返聘协议》,根据社保局的规定,该类员工无法参保;
    2、如员工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无法按工商程序办理,同时员工的医药费,需企业友好协商,但无需企业全额支付;
    3、如遇见纠纷属民事纠纷,非劳动法范畴。
    一、办理退休手续需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复印在A4纸上),
    2.照片1张(一寸/两寸、彩色/黑白均可),
    3.农行卡复印件一份(复印在A4纸上),
    4.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清本人所选择的社保发放养老金银行,个人退休后联系电话。
    5.如有获得市以上级别奖项的,请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办理退休手续需填表格
    1.《退休审批表》三份。“单位意见”处由部门领导签字,盖部门章。
    2.《教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单》一份。手续单上所有部门盖章。
    3.《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一份。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子女的独生子女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委领取并填写,街道盖完章后交人事处407室。
    三、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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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2: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