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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是否仍为未婚状态
释义
    本文介绍了我国法律规定中有关婚姻撤销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若双方撤销婚姻登记,婚姻关系视为从来就没有发生,可以视作是未婚。
    法律分析
    双方撤销婚姻登记之后,其婚姻关系视为从来就没有发生,就可以视作是未婚。我国法律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拓展延伸
    婚姻关系是否视为从来就没有发生?民法典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在离婚登记申请提交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因此婚姻关系并非从来就没有发生。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离婚登记后,如果一方无法找到另一半,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冷静期,期间不得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仍然无法找到另一半,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再次提出离婚申请,婚姻关系才能视为从来就没有发生。
    结语
    双方撤销婚姻登记后,婚姻关系视为从来就没有发生,可以视作是未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对于因胁迫结婚的情况,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需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而对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否则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婚姻关系,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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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