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家庄公积金提取的材料 |
释义 |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可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所需材料和程序。提取材料包括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等。首次提取需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还款证明等资料。提取程序包括向单位提供提取证明,单位初审后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入单位银行账户,由单位支付给职工个人。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需凭提取证明和身份证向公积金中心申请。 法律分析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可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所需材料和提取程序如下: 一、提取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职工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注明:本人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二)首次提取时,视情况分别提交以下资料,再次提取公积金时只需提供职工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还款证明。 1、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在省直、铁路分中心贷款的,提供职工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 3、在商业银行贷款的,需提供职工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 二、提取程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向所在单位提供提取证明,所在单位初审后向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报批。审批通过后,中心将资金划入单位提供银行账户,由单位支付到职工个人。 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凭提取证明及身份证、集中封存户转移凭证,向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 结语 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简单便捷,只需准备相关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申请。首次提取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等,再次提取只需提供还款证明等。申请后,经单位初审并报批通过,资金将划入单位指定账户,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对于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凭提取证明及相关凭证,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即可。操作简单,方便快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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