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老师让小学生罚站属于违法行为。罚站是教师普遍采用的一种体罚方式。从学生习以为常的表情来看,罚站绝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有教师认为:我既不打学生耳光,又不拉学生头发,更不殴打学生,罚站学生,根本不算体罚。同时,罚站也很少招致社会、学校、家长批评,学生又承受得了。因而,只要是学生违规就随时可以罚站他。甚至有些教师把罚站这一招称之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频频使用,屡屡得手。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 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