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虚开发票怎么处罚 1、虚开发票的处罚是: (1)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2)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3)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主体的三大分类是什么 1、有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整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总数上,这种主体实施此种犯罪所占比例较少,但仍时有发生; 2、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此种主体实施本罪有两种情况: (1)为了销售货物,为他人开具“大头小尾”的发票,或者为了多抵扣税款,在购进货物时请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用本单位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收取“开票费”为条件,到处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暴利; 3、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有的通过非法手段,如盗窃、骗取、抢劫、抢夺等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则通过拾取、他人赠与、他人转让等方式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虚开,借以牟利。虚开使用的目的也各不相同,有的是为了自己虚开以骗税、偷税等;有的是为他人虚开以牟取“开票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