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朋友家是否可以使用上海居住证? |
释义 | 如何办理居住证及相关租赁合同备案:提供不同居住情况下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与房东或朋友一起到居委会办理,填写寄宿证明并盖章;对于承租市场化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需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对于新增合租人员的情况,需先注销先前的备案,再重新登记房屋备案。 法律分析 可以开居住证明。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租用公有住房的,应当提供公有住房出租人核发的《租用公房凭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办理材料 1、房东或朋友《房产证》、身份证 2、本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跟朋友或房东讲清楚你的用途,比如办理居住证,或者集体户口迁移到社区公共户等。 2、带上所有证件,陪同房东或朋友一起去《房产证》所属居委会。 3、居委会工作人员查验证件 4、填写寄宿证明,并由房东或产证所有人签字,居委会盖章即可。 《居住证》申请人或其配偶承租市场化住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单位租赁住房)的,应当依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规定,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其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单位租赁房),已在房地产登记机构(房产管理管理中心)办理过《房屋租赁合同文件登记证明》的,无需重新办理。 新申办租赁合同备案所需材料:双方租赁合同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上海市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确认表》(原件、由村居委协管员提供) 1.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自动失效。 2.租赁合同新增登记备案后,需要增加合租人员的,需要先注销先前的备案,再按照新增备案的做法,重新登记房屋备案。 结语 凭借不同的居住情况,您可以提供相应的材料来办理居住证。对于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需要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对于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需要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对于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对于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对于租用公有住房的,需要提供公有住房出租人核发的租用公房凭证。办理流程包括与房东或朋友沟通、准备相关证件、前往居委会办理寄宿证明等。如果您需要办理租赁合同备案,需提供双方租赁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请注意,租赁合同到期后备案信息将自动失效,如需新增备案或修改备案信息,请按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但拒绝受理、发放; (二)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三)利用制作、发放居住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四)将在工作中知悉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五)篡改居住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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