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意向书什么情况可以解除 |
释义 | 房屋意向书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 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致使标的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减少费用或者不支付费用; 2、因标的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如何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单方面解除的情形有: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单方面取消吗 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达到法定或者约定解除的条件的可以单方面取消。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二手房买卖有房屋质量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有房屋质量问题的规定是: 1、若不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房屋问题属于卖方在装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质量缺陷,非房屋固有,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修复或赔偿责任; 2、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不能达到合同目的,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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