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入职隐瞒怀孕不违法,怀孕信息不是必须履行告知义务的信息,企业不得以劳动者隐瞒怀孕信息为由要求认定劳动合同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员工隐瞒怀孕,入职一个月后被发现怀孕,可以辞退她吗? 女职工已怀孕,但是谎称未怀孕的,属于以欺诈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则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双方自始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因此,无需再对劳动合同进行解除。女职工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劳动报酬。 综上所述,辞退入职时隐瞒怀孕的员工不合法,用人单位不能不得因为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女职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孕妇的,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