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销售人员违规行为的记分周期具体如下:连续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周期结束,分数清零,记分上限为12分,周期内违规记分累计12分的,直接解除代理合同。《保险营销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四条 违规行为的处理采用记分和扣款两种方式(详见附表),连续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周期结束,分数清零,记分上限为12分,周期内违规记分累计12分的,直接解除代理合同。 第六条 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