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了还要赔偿吗 |
释义 | 行政处罚之后是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 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应当在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之间划分三个以上的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 行政赔偿标准是什么 1、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月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支付赔偿金。 2、造成身体伤害的,应赔偿医疗费、因为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收入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3、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20倍。对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支付生活费。 4、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5、造成财产权损害的,能返还财产的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按直接损失予以赔偿,财产已被拍卖的,给付拍卖的价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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