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一、行为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二、行为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了。 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 虽然上述情形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但是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