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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弃行为主要有什么
释义
    遗弃的实质是拒绝扶养。概言之,拒绝扶养应当包括以下行为:
    第一,将需要扶养的人移置于危险场所。这里的“危险场所”只是相对于特定的被害人而言。如父母将婴儿置于国家机关门前的,属于将需要扶养的人移置于危险场所。
    第二,将需要扶养的人从一种危险场所转移至另一种更为危险的场所。
    第三,将需要扶养的人遗留在危险场所,如将事故的受害人遗留在现场。
    第四,离开需要扶养的人,如行为人离家出走,使应当受其扶养的人得不到扶养。
    第五,妨碍需要扶养的人接近扶养人。
    第六,不提供扶助,如不提供经济供给,不给予必要照料。
    这些行为的实质是使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不能得到扶养。
    成立遗弃罪要求情节恶劣,对此,应根据遗弃行为的方式、行为对象、结果等进行综合判断。根据司法实践,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的,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的,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的,遗弃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及其他类似情形,均属于情节恶劣。
    一、遗弃罪要哪些证据
    遗弃罪需要的证据如下:
    1、遗弃者未对抚养人尽到义务、无能力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明;
    2、遗弃者未尽抚养义务的时间;
    3、未抚养造成的后果。
    遗弃罪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自行搜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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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6:47:31